9月5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了第48次常务会议。会前举行了今年第三次政府常务会集体法律学习,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宏贤同志主持,延安大学政法学院讲师高俊杰同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罗旺京同志作了辅导。学习内容一是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保障;二是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行政法规的主要内容。
集体学习后,梁宏贤市长强调,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要养成一种习惯、形成一种制度。每隔一段就要学习法律、学习政策,并要定期对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作为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市政府各级负责同志,我们对国家的法律、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全省全市的全局都要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和掌握。认真学习法律,一是树立法治精神,依法行政。就是要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在我们内心深处真正树立对法律的信仰,这样我们做人、做事、搞决策、抓落实,首先会想到这个法字,法字当头就不会违法。二是要树立法律意识,依法办事。就是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